今日(21)上午,公投護台灣聯盟於立法院合法申請的靜坐區前舉行『不爽』出來走!!行前記者會。記者會結束後公投盟成員準備起身搭車前往恆春,開始為期近一個月的行走,就在大家忙著集合、搬運物資上車時,忽然來了編號『5338』的警察說公投盟的靜坐區不准搭棚。
公投盟一直以來在立院的靜坐區都有按照他們中華民國規定的條件去申請路權合法使用,即使再怎麼不認同目前的集會遊行法,但基於互相尊重還是都照程序去做。
但警方卻屢次來找公投盟麻煩,每次的理由千奇百怪荒唐至極,今天的理由是搭棚架的範圍有碰到機車停車格,而公投盟的路權不包含範圍裡的停車格。一個不合理的集會遊行法已經令台灣百姓深受法令規範迫害,今天警察居然說申請路權也要包括停車格的申請,這是什麼荒唐荒謬的理由?警察違法行使職權逼的民眾為了保護自身權益不得不與警察對抗,這樣對嗎?
2009年4月21日
警察違法行使職權,惡意刁難公投盟合法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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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出 強烈的 清晰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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