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

「台灣民族自我解放運動講座」「非暴力抗爭」第九講

議題 : 非暴力行動的方法之三
主講 : 蔡丁貴教授
時間 : 2011/7 / 27 日(三) 暗時 7 點
地點 : 台北市中山南路、濟南路口公投盟建國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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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護台灣聯盟立法院-千日守夜

地點:立法院大門口(中山南路一段)
時間2011/7/20下午18:30~2011/7/21上午6:40

公投護台灣聯盟自2008/10/28在立法院前靜坐,至2011/7/20就滿一千個日子,蔡丁貴教授在立法院前追求「補正公民投票法,修改立法委員選制」的訴求,經歷過一千個日子的風雨寒暑,沒有放棄對台灣要追求主權獨立的信念。
內容:
公投護台灣聯盟自2008/10/28在立法院前靜坐,至2011/7/20就滿一千個日子,當年蔡丁貴教授(時任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在立法院前追求「補正公民投票法,修改立法委員選制」的訴求,經歷過一千個日子的風雨寒暑,沒有放棄對台灣要追求主權獨立的信念。
這一千日的過程中發現台灣社會有許多不公平不公義的公共事務,公投護台灣聯盟這群志工總是衝到第一線,在社會議題與街頭抗爭的體會下,將「阿扁總統無罪,廢止集會遊行法」作為增加的目標與訴求,回頭看看已經是台灣社會追求公平正義的代表性台灣獨立組織,一千個日子確實不簡單,在公投護台灣聯盟的志工互相學習,有許多喜怒哀樂,有人離去有人進入,這一天希望大家能夠在999天時回到公投盟立法院前守夜到一千天。
活動流程:2011/7/19
下午 18:00~18:30志工集合。
     18:30~18:40為台灣禱告(記者會)牧師禱告開場。
     18:40~18:50蔡丁貴教授致詞並邀請來賓掀開精神標示物。
              18:50~19:30台灣獻心活動(民眾獻上蠟燭),志工分享內心
感受,分享建國蛋糕。
     19:30~21:00名人開講,邀請總統候選人,立法委員及各社團
先進。
     21:00~21:50蔡丁貴教授與民眾對談(回顧一千日來點點滴滴)。
     21:50(熄燈原地靜坐)
2011/7/20
早上 06:30~6:40公投盟升台灣國國旗結束


公投護台灣聯盟立法院-千日守夜-

來賓依時間回覆排序:台灣客社社長:張葉森 台灣北社社長:陳昭姿 長老教會助理幹事:林芳仲 台灣醫社社長:郭正典 玉蘭花婦女協會理事長:李麗凰 台灣名音樂家:包子丸 立法委員:黃仁杼 台灣國辦公室:王獻極 主任委員:黃慶林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 新北市議員:陳啟能 前扁辦主任:陳嘉爵 立法委員蔡同榮(八點) 搶救台灣行動聯盟總策劃:王美琇 立法委員:涂醒哲 獨立總統參選人:黃越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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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4日

「非暴力抗爭系列」第八講:行動的方法之二

「非暴力抗爭系列」第八講議題 : 非暴力行動的方法之二
主講 : 蔡丁貴教授
時間 : 7 / 13 日,暗時 7 點
地點 : 中山南路、濟南路口公投盟建國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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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講
非暴力行動方法之二
中止合作與協助的行動
不合作的方法
絕大多數這些非暴力抗爭的方法都涉及與對手不合作。「不合作」是指在衝突中的抵抗者如果不是故意以某種形式或在某種程度向對手撤銷既有的合作,就是抵抗者拒絕啟動某些形式之新的合作。不合作涉及故意中斷、保留、或藐視某些現有的關係社會、經濟或政治的。這個行動可能是自發的或是經過計劃的,而且它可能是合法的或不合法的。
各種形式之不合作的衝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有多少人參加使用這個方法、及對手對這些發動拒絕合作之個人與團體的依賴程度而定。不合作可以分為社會性、經濟性與政治性的不合作。
(一)、暫停社會關係的行動
社會性不合作的方法
社會性的不合作是拒絕進行正常的社會關係,不論是特殊的或是一般的狀況,都是個人或團體認為受到某些錯誤或不公不義的侵犯,或拒絕遵守某些行為模式或做法。以下以3個子項目列舉15種社會性不合作的方法:
對個人的排斥
55.社會性抵制
56.選擇性的社會抵制
57.希斯脫拉塔式(Lysistratic)的不行動(性抵制)
58.開除教籍逐出教會(宗教抵制)
59.禁制停權(停止宗教服務)
社會活動、習俗與機構的不合作
60.暫停社會與體育活動
61.抵制社會事務
62.學生罷課
63.社會性的不服從(社會習俗或規範)
64.退出社會機構
退出社會體系
65.待在家裡
66.個人的全方位不合作
67.工人出走(逃離到其它地方)
68.避難所(撤退到一個地方,沒有違反宗教、道德、社會或法律的禁止就不能碰你。)
69.集體失蹤(在一個小範圍內的居民放棄他們的家園與村莊)
70.抗議性的移民(希加拉爾(hijrar):故意性的永久移民)
(二)、暫停經濟關係的行動
經濟不合作的方法
這些方法包括暫時停止或拒絕啟動特定類型的經濟關係。這個不合作的方式有許多不同的形式,可以分為經濟抵制與勞工罷工兩個子項目。
(1)經濟抵制
    經濟抵制是拒絕購買、販售、處理、與分配特定的貨品與服務,而且時常包括其它可以撤銷合作的努力。在以下列舉的25種方法可以分為6個經濟性抵制的子項目。
消費者的行動
71.消費者抵制某些貨品或商號
72.不消費被抵制的商品(那些已經是自己擁有的)
73.節儉政策(降低到絕對最低消費)
74.拒交租金(租金罷工)
75.拒絕租讓房屋
76.全國性消費者抵制(拒絕購買產品或從另一個國家取得服務)
77.國際性消費者抵制(在幾個國家中一起針對某一特定國家的產品而運作)
工人與生產者的行動
78.工人抵制(拒絕使用對手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工具)
79.生產者抵制(生產者拒絕出售或者出貨他們的產品)
中介人的行動
80.供貨商與中間商的抵制(工人或中介者拒絕處理或提供某些貨物)
業主與管理階層的行動
81.貿易商的抵制(零售商拒絕購買或出售某種商品)
82.拒絕出租或出售財產
83.關門停業(雇主發起的暫時停工關閉操作)
84.拒絕工業援助
85.商人的集體罷市
擁有財金資源者的行動
86.擠兌銀行存款
87.拒絕支付各種費用與規費
88.拒絕支付欠款或利息
89.斷絕資金與信用貸款
90.拒受收益(拒絕向政府自願性繳交經費)
91.拒絕政府的錢(要求以其它替代方式支付)
政府的行動
92.國內禁運
 93.貿易商黑名單
      94.國際性賣主的禁運
95.國際性買主的禁運
96.國際性貿易禁運
(2)工人罷工
罷工的方法涉及經由工作管道拒絕繼續經濟性的合作。罷工是集體的、故意的、及一般都是臨時停止勞動以施加對其他人的壓力。雖然發生罷工的單位通常是工業性的單位,它也可能是政治、社會、農業、文化的單位,這要看不滿的性質而定。這裡列舉23種類型的罷工,分為7個子項目。
象徵性的罷工
97.抗議性罷工(預先公佈短期性的)
98.閃電式的罷工(快閃式的:短期的,自發的抗議罷工)
農業罷工
99.農民罷工
100.農場工人罷工
特殊團體的罷工
101.拒絕強制性勞役
102.監獄犯人罷工
103.手工藝業者罷工
104.專業人員罷工
一般性的工業罷工
105.有名企業罷工(相同管理部門之一個或一個以上之工廠)
106.行業罷工(暫時終止一個行業之所有機構單位的工作)
107.同情罷工(團結性的罷工,以聲援支持工人同業的訴求)
限制性的罷工
108.企業內部份行業工人罷工(一個工人接一個工人、或一個區域接一個區域、零碎停工)
109.突發罷工(只在一個行業之一個企業在一個時間的工會罷工)
110.消極怠工
111.「照章辦事」磨洋工(按照字面規定進行,以減緩生產)
112.請病假(報告「生病」)
113.以辭職罷工(有相當數量的工人個別辭職)
114.小型的罷工(工人拒絕執行某些週邊的工作或拒絕在某些天工作)
115. 選擇性的罷工(工人拒絕做某些類型的工作)
多行業的罷工
116.多行業普遍性的罷工(幾個行業同時罷工)
117.總罷工(所有產業同時罷工)
罷工與經濟性抵制的結合
118.罷工、罷市(自願性地暫時停止經濟生活)
119.停止經濟活動(工人罷工與雇主同時停止經濟活動)
C.暫停政治屈服與協助的行動
政治性不合作的方法
這個類別的方法包含保留或撤銷政治事務的合作。它的目的可能是實現一個特定而小型的目標、或改變一個政府的性質或其組成、甚至製造政府的瓦解。這份清單包括37種方法,分為6個子項目。
否定權威性
120.保留或撤銷效忠
121.拒絕公開的支持(對於現有的制度與政策)
122.主張抵抗的文字與言論
公民與政府的不合作
123.立法機構成員的抵制
124.抵制選舉
125.抵制政府工作與職務
126.抵制政府部會、局處及其它機關
127.退出政府教育機構
128.抵制政府支持的機構
129.拒絕幫助執法人員
130.拆除屬於自己的名牌與標識
131.拒絕接見被任命的官員
132.拒絕解散現有的機構
公民不服從的替代方法
133.消極的與緩慢的服從
134.在沒有直接監督的情況下拒絕服從
135.眾的不服從(不公開、謹慎)
136.隱蔽的不服從(看起來像遵守)
137.拒絕散會
138.坐下
139.拒絕被徵兵與被驅逐出境
140.藏身、逃亡與使用假身份
141.公民不服從「不正當」的法律
政府員工的行動
142. 選擇性拒絕接受政府人員的幫助(如拒絕執行特定的指令、將拒絕通知上司)
143.阻斷政府命令與資訊的通道
144.阻塞與攔阻
145.一般行政管理的不合作
146.司法部門的不合作(法官)
147.執法人員故意怠工與選擇性的不合作
148.兵變
國內政府的行動
149.準合法的迴避與拖延
150.某些下屬政府單位的不合作
國際性政府的行動
151.更換外交及其他代表
152.延遲與取消外交活動
153.保留外交承認
154.斷絕外交關係
155.退出國際組織
156.拒絕成為國際機構的成員
157.國際組織開除

(內容出處:吉恩夏普博士著,「啟動非暴力抗爭」一書之漢譯手稿。)




2011年7月8日

蔡丁貴:非暴力行動的方法之一傳達訊息

時間 : 2011/7/6 (三) 暗時7點
地點 : 中山南路公投盟建國基地
議題:第七講─非暴力的抗議與說服
主講:蔡丁貴教授



非暴力行動的方法之一
第七講
非暴力的抗議與說服

傳達訊息的行動
    非暴力的抗議與說服包括許多方法,這些方法大體上都是和平反對與或企圖
說服之象徵性的行動。這些方法超越用口頭表達意見的方式,但還不到不合作或
非暴力介入干預的程度。使用這些方法可以表明,抵抗者是反對或贊成什麼、反
對或支持的程度,有時候,有多少人參與。
   這些方法對他人態度的影響會有很大的不同。這是有可能的,如果一個特定
的方法在一個地方是常見的,其影響力在一個單一的事件中可能不如一個在該地
點迄今還是罕見或未知的方法。使用之方法所處的政治條件,也可能影響到它的
衝擊程度。獨裁的情勢讓非暴力的抗議行動並不常見,而且更危險。因此,如果
確實發生,這個行動為可能會更猛烈,而且可能會比普通的行動或不會受到處罰
的行動得到更多的關注。
    這個訊息可能是為了影響對手、社會大眾、不滿的團體’、或這三種的組合。
試圖影響對手的作為通常聚焦在說服他們以修正或停止某些行動、或做出不滿團
體所期待的事。也可以選擇這些非暴力抗議與說服的方法以促進同時或以後應用
其它的方法,尤其是不合作的方式。有五十四種非暴力抗議與說服的方法分成
10個子項目包括在以下的列表。

正式的聲明
l.公開演講
2.表示反對或支持的信函
3.組織與機構的宣言
4.有簽名的公開聲明
5.控訴與意向的宣言
6.團體或群眾集體請願
7.口號、漫畫與象徵符號(包括文字、油漆、塗寫、指引物、手勢、口語、
   或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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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更多的公眾傳達訊息
 B.橫幅、標語與張貼的宣傳
 9.傳單、小冊子與書籍
 l0.報紙與期刊雜誌
 ll.錄音、廣播、電視與視訊
  I2.天空寫字與地面寫字

團體表達意願
  13.派代表團
  14.嘲笑式的頒獎
 15.集體游說
  16.抗議糾察線
  17.嘲笑式的選舉
徵性的公開行動
  18.展示旗幟與象徵性的綵帶
  lg.配戴符號標記(宣傳胸章,臂章)
  20.祈禱與禮拜
  21.遞送象徵式的物品
  22.脫光衣物抗議
  23.破壞自有財產(房屋、文件、證書等)
  24.象徵意義的燈光(火炬、燈籠、蠟燭)
  25.懸掛相片
  26.為抗議而繪畫
  27.新的標誌與名稱及/或象徵性的名稱
  28.象徵性的聲音(「象徵性歌曲」配合口哨聲、鐘聲、警報聲等)
  29.象徵性的重新佔有(佔有土地或建築物)
 30.粗魯的姿態

對個人施壓
   31.「糾纏」官員(可能使用不斷跟監、或提醒他們,或者可能保持沉默
      與尊重)
   32.奚落、嘲笑官員(嘲笑或侮辱他們)
   33.交友結盟(與人們進行密集的交往直接影響說服他們,他們所服務的
      政權是不公不義的)
   34.燭光守夜
 戲劇與音樂
   35.幽默小品與諷刺劇
  36.戲劇與音樂表演
  37.歌唱
各種遊行
  38排隊行進
  39.列隊遊行
  40.宗教遊行
  41.進香朝拜
  42.汽車或摩托車隊

尊崇死者
  43.政治性悼念
  44.嘲笑式的葬禮
  45.示威性的葬禮
  46.在墓地致敬公開集會
公開集會
 47.表示抗議或支持的集會
 48.抗議性集會
 49.抗議的偽裝性集會
 5O.邀請有知識的演講者大型上課抗議
撤退與唾棄
51.退場
52.靜默
53.放棄榮譽
 54.轉身蔑視

   所有這些都是象徵性的行動。不合作與非暴力之介入干預的方法可以發揮更
大的力量。
(內容出處:吉恩夏普博士著,「啟動非暴力抗爭」一書之漢譯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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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

非暴力抗爭講座─如何反抗壓迫

時間 : 2011/6/29 (三) 暗時7點
地點 : 濟南路公投盟建國基地
議題:如何反抗壓迫
主講:蔡丁貴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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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
如何反抗壓迫

鎮壓與改變的機制
    由於這些非暴力行動的方法,特別是那些不合作的方法,往往直接擾亂或破
壞所必須之權力來源的供應及「正常」的運作,對手很可能會做出強烈的反應,
通常是用鎮壓的方式。這個鎮壓可以包括毆打、逮捕、監禁、處決、與大規模的
屠殺。儘管在鎮壓之下,抵抗者曾經堅持過,只用他們所選擇的非暴力武器進行
戰鬥。
   過去的抗爭,只有很少數有做過精心的策劃與準備,並且往往缺乏戰略的規
劃。抵抗運動的聚焦時常都很差,而抵抗者往往不知道他們應該或不應該做什麼。
因此,這並不奇怪,在面臨嚴重的鎮壓之下,非暴力抗爭只是偶而產生一些有限
的正面成果,甚至還最後導致明確的失敗與災難。然而,令人驚訝的,許多即興
式的非暴力抗爭卻羸得勝利。現在有理由相信,這個技術的有效性在改善對這個
技術之必要了解、及發展戰略規劃之後,可以大大增加。
    當非暴力抗爭成功地實現它們所宣稱之目標的時候,其結果就是由四個機
制一說服轉換、配合調解、非暴力之強制脅迫、或分支瓦解一的其中之一的運作
所產出來的,或者是其中兩個或三個的組合。
    很少見的,對手會改變他們的觀點,也就是發生了說服轉換。在這種情況下,
儘管受苦、條件苛刻、受到施加暴行,非暴力之人民持續非暴力的堅持與意志力,
造成對手決定接受非暴力團體的訴求是正確的。雖然宗教之和平主義者經常強調
這一點的可能性,但是它不會經常發生。
    另一個更普遍常見的機制稱為配合調解。這基本上就是雙方對議題的妥協而
接受與放棄他們各自原來的部分目標。這個機制之得以運作,只有在議題是雙方
可以妥協而不會認為他們違反他們自己的基本信仰或政治脰則的時候。配合調解
幾乎出現在所有的勞工罷工的協議結果。最後商定的工作條件與工資通常介於雙
方原先既定的目標之間。必須謹記,這些協議的結果是高度受到各自一方有多少
權力可以運用而發動衝突。
   在其它衝突中,抵抗者的數目變得如此之大,而且他們可以影響或控制部分
的社會與政治秩序是如此重要,以致於不合作與反抗威權的方式就控制了衝突的
情勢。對手仍然還在他們以前的權位,但是如果抵抗者沒有重新合作與屈服,他
們無法再控制這個體制。即使鎮壓也不是有效的,有可能是因為不合作的規模太
大,或者因為對手的軍隊與警察不再可靠地服從命令。這個改變是對抗對手的意
志,因為他們所必須要之權力來源的供應受到嚴重的削弱或切斷。對手不再可以
施展與非暴力抗爭圃體相反之意願的權力。這就是非暴力的強制脅迫。
施展與非暴力抗爭圃體相反之意願的權力。這就是非暴力的強制脅迫。
   例如,這就是發生在俄羅斯的1905年革命。10月大罷工的結果,沙皇尼古
拉二世於1905年10月17日頒布憲法宣言,它授權一個杜馬(Duma)或立法機
構,從而放棄了他是唯一獨哉者的聲明。
   在更極端的情況下,不合作與反抗威權是如此廣泛與強大,以致於前朝政權
一下子就分崩離析了。甚至留下來的人沒有具有足夠的權力可以投降。
1917年2月在俄羅斯,罷工者的數量已經龐大,所有社會各階層已經轉而反對
沙皇體制,巨大而和平的街頭示威破壞了士兵的忠誠,而且增援的部隊溶入了抗
議的人群之中。最後,沙皇尼古拉二世面對這個現實,悄悄地退位,而沙皇政府
就「被解散與被掃地出門」。這就是分支瓦解。
    2000年10月在塞爾維亞由歐特波(Optor)發起的反抗與不合作運動滿足
了幾乎所有分支解體運動的特點,其中有一個明顯的例外。米羅塞維奇顯然已經
失去了他權力的能力,並且面對非暴力的強制脅迫。不過,他保留了足夠的權力
上電視去投降。他突然發現,與早期的聲明相反,他的選舉對手科斯圖尼卡
(K0stunica)實際上已經嬴得了選舉,而不是米羅塞維奇。他只有剩下足夠的權
利可以取得在電視上投降的時間。這幾乎就是分支瓦解。不過,這種機制仍然足
一個難得之非暴力抗爭的結束方式。
非暴力抗爭的其它要素
    雖然不合作的方式是非暴力抗爭破壞遵守及削弱與切斷對手權力來源的主
要力量,另外還有一個過程有時候會運作。這就是「政治柔道術」。在這個過程
中,以殘酷的鎮壓對付有紀律之非暴力抵抗者並不會強化對手的力量與削弱抵抗
者,反而是適得其反。
    廣泛地群起反抗對手之殘暴行為的運作,在某些情況下會將權力轉移到抵抗
者這邊。更多的人會加入抵抗運動。第三者可能會改變他們的意見與活動,而有
利於抵抗者以及採取行動對付對手。甚至一貫支持對手的成員、行政人員、以及
軍隊與警察可能變得不可靠,甚至可能兵變。在對手有可能利用之所謂強制脅迫
的暴力已經轉向來削弱自己權力的能力。不過,政治柔道術不是在所有的情況下
都可以運作,因此相反地,它必須要重大地依賴大規模而仔細聚焦之不合作行動
的影響。
戰略的重要性
    有效的非暴力抗爭並不是單純地應用這個技術的方法。以非暴力手段進行的
抗爭,如果參加者先了解什麼因素會造成更大的成功或可能的失敗,然後才採取
相對應的行動,一般會更有效。
    另外一個非暴力抗爭的重要變數是,它們是否在個別運動之明智準備的總體
大戰略與策略的基礎上來進行。有或者沒有戰略性的算計與規劃、如果是有的時
候,他們的智慧,將對抗爭的過程與決定最後的結果產生重大影響。由歷史上非
暴力抗爭之實踐的這個觀點上,我們可以展望在今後的實踐中會有一個非常重要
的因素,而且以戰略規劃為基礎將會增加應用上的有效度。
    具有能力之戰略性規劃不但要求對衝突情勢有所理解,而且還要深入了解為
什麼這個技術可以發揮強大的力量、非暴力抗爭的主要特點、這些諸多可以應用
的方法、以及在應用這個技術對抗壓迫政權的時候,它在實際抗爭中的動力學與
機制。
本章的主題與重點都會在本書其餘各章中做更廣泛與更深入的說明。
我們將在下一章研究包含這個技術之諸多個別的方法。

非暴力行動的方法

非暴力抗爭的武器
    非暴力行動的技術包括許多具體的「方法」,或者行動的形式。這些方法就
是非暴力抗爭的武器。它們被用來進行心理、社會、經濟或政治壓力、或這些方
法之組合的衝突。
   非暴力行動的方法在第一與第三章中做了介紹,而且舉了一些例子。這些方
法包括示威遊行、懸掛被禁止的旗幟、大規模集會、守夜、社會抵制、經濟抵制、
工人罷工、公民不服從、抵制造假的選舉、公務員的罷工、靜坐、絕食、佔領辦
公室、及建立一個平行政府。這種方法可以用來做象徵性的抗議、終結合作、或
擾亂既有體制的運作。
    這些以及類似的方法共同構成了非暴力行動的整體技術。熟悉他們的多樣性
與特點對非暴力抗爭之整體及其行動上之一些變化的認識,是至關重要的。
認識非暴力行動的方法
    非暴力行動的許多具體方法,或武器,可以分為三個群組:
      l.抗議與遊說
      2.不合作
      3.非暴力介入干預
   以下所列舉出的198方法只是為了要向正在使用或考慮使用非暴力抗爭之
團體顯示可供選擇方案的範圍。這個清單離完整還有很大一段距離。每一種方法
的完整定義與歷史上使用過的例子可以在「非暴力行動的政治」找到。毫無疑
問地應該還有許多額外的方法存在著,而且一定會有許多新的方法被發明或從其
他的團體學到。強烈建議研究這個技術的學者、以及思考如何才能最有效地進行
未來抗爭的抵抗者,探討上述這本書的第二部,它是另外分開出版的「非暴力行
動的方法」。
    本章不打算作為這些方法之選擇與應用的指導手冊,而只作為各種可以使用
之方法的調查回顧。為了一個特殊之衝突而選擇方法的考慮因素將在第37章中
討論。
   要能夠聰明地選出使用的具體辦法,不僅須要瞭解行動之所有可能方法的範
圍,還必須瞭解要發動衝突抗爭而已經發展的戰略。
   就如我們在第四部分將要討論的,對一個已知的衝突、在選擇具體的方法「之
前」,慎密的戰略規劃是非常重要的。必須進行戰略性的算計與規劃以確認抵抗
者用來對抗他們對手有哪些類型的壓力,因此而抵抗者必須運用什麼具體的方
法。
(內容出處:吉恩夏普博士著,「啟動非暴力抗爭」一書之漢譯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