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日

I shall return「我將會回來」

二次世界大戰時期,遠東戰區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撤離菲律賓時說的一句名言『I shall return』〈我將會回來〉,這句話就是目前公投護台灣聯盟最佳代言,也是聯盟每位成員心裡面最想要說出的話,這句話從1月24日早上基地被警方抄掉之後,無時無刻都在內心深處吶喊,公投護台灣聯盟不可能就此放棄,戰到一兵一卒也要繼續。

全世界任何民主國家在國會前面或周邊都有請願或示威的場地,我們請願必須不得有聚眾脅迫、妨害秩序、妨害公務或其他不法情事〈請願法第11條規定‧請願法〉,示威有集會遊行法規定;也就是說在台灣國會的請願或示威都有規定,完全沒有任何場地可以自由請願或示威。

立法院群賢樓大門每年只為立法委員開門兩次〈會期報到日〉,平時立法委員完全不利用群賢樓大門出入,立法委員的辦公室都在中興會館,立法委員平時都利用鎮江街出入口,公投護台灣聯盟要求立法院讓出群賢樓大門入口並不影響立法委員進出,如果立法院不答應,結果將會讓立法委員非常頭痛,因為沒有固定場地讓民眾出氣,將會有無數個不定時炸彈,隨時會冒出來抗議、嗆聲、包圍、甚至毆打,公投護台灣聯盟如果要示威或是有其他動作都會公開,立法院讓出群賢樓大門入口對立法委員是有利的,王金平何樂而不為?

『I shall return』〈我將會回來〉不會是空話一句,公投護台灣聯盟一定會達成,如果連基地〈群賢樓大門入口〉都無法要回來如何完成公投法修正這個重大工程?2月3日如果立法院不讓出基地,警方至少要驅離6次以上公投護台灣聯盟才可能改變策略〈目標不變〉,如果警方連續驅離6次以上,這條新聞將會是全世界的頭條新聞。為什麼會是驅離6次?因為聯盟已經排出6人次當集會遊行法舉牌對象,並且不排除繼續排下去。希望各位能踴躍參與,不用怕被驅離,驅離只是被警方用警備車載到郊區放逐,沒有多可怕,2月2日、3日等你加入,不見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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