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8日

公投護台灣聯盟譴責暴力記者會

記者會影片共有四段,可連續收看




獨立媒體記者現場採訪記錄

公投護台灣聯盟在立法院前開完記者會後,由蔡丁貴教授等陪同被打的民眾前往中正一分局要求警方立即就已知的暴力者嫌犯黃淑惠立即移送,進入中正一分局後警方卻要求先私下閉門協商不准媒體在現場拍攝。

其間進入協商的分局人員數度走出協商房間並在警局內刻意相互交談表示,警方處理公開、公正、透明,每天有那麼多零星個案在發生,警方哪有那麼多人力可以馬上知道一一處理。但事實上地方法院門口平常就已經有警方駐守,並且昨天是吳淑珍女士出庭怎麼可能沒有警方在現場?警方當場非但沒有立即將施暴嫌犯逮捕還將被害人留置警局數個小時,直到被害人再也無法忍受被暴力者無端毆打及警方的處置態度當場精神崩潰,警方才將被害人送至台大醫院。

被害人到台大醫院急診室驗傷時,台大醫院急診室外科醫師在驗傷單上寫著『擦傷』,被害人身上的傷口明顯是被嚴重抓傷導致腫脹、破裂,被抓傷指痕清清楚楚台大醫生卻僅以診斷為『擦傷』開驗傷單,請問醫生的專業道德良心何在?

馬英九執政下,陳雲林來台警方將台灣人民當暴民,郭冠英以數個化名在網路上發表上百篇文章羞辱台灣、鄙視台灣人,新聞局卻輕輕放過甚至讓他返回加拿大,現在連民眾走在路上被泛藍暴徒圍毆施暴都變成隨時會發生,台灣還是台灣人的嗎?台灣人還能安心居住嗎?台灣的公義何在?

譴責暴力

3月16日下午三位聲援吳淑珍夫人的女士,他們是本聯盟長期支持者,在3月16日 下午2:00這天三人分別是游皓如女士、謝鳳鈺女士、吳美伶女士,聽完吳淑珍女士的庭訊後要離開地檢署,他們走在路上吳女喊了一聲:「司法不公」,卻被一群泛藍支持者向前圍毆式毆打。

泛藍人士約莫40人左右,將三人圍起來辱罵並出手毆打,三人被打趴在地上,不分男女進行羞辱式的毆打,有人抓頭髮及衣服還咬人,警方過一下子才回過神來把三人帶走,其中吳女士手臂被女性指甲抓出深長的傷痕(此嫌犯黃淑惠,具知住萬華),吳女士被打到頭暈。警方將他們扣留到中正一分局,長達數小時,任由泛藍支持者在分局外叫囂。

三位女士要求就醫驗傷,但警方一再拖延,因為雙方都互告直到下午6:45移送到地檢署,直到地檢署警方要將他們送到地下室拘留室,游女士受不了警方的動作及下午被污辱式的圍毆,終於在地下室拘留室前崩潰歇斯底里式的大哭,警方才開始緊張送到台大醫院。其中游女士被注射鎮定劑才平靜下來,其他才得以驗傷就治,這樣已經耗時將近七個小時,直到晚上10:30才回地檢署裁示,中間要跟警方要拍攝證據,他們回答沒拍攝到,而一直在旁邊的女警(編號5272)可以作證的卻在仁愛分局被支開。

公投護台灣聯盟,覺得警方作法有所不公平,而打人的卻都沒事,是不是因為郭冠英不當言輪已經種下仇恨的種子?然而事實這麼明顯羞辱台灣女性,只是因為他們愛台灣,深信台灣民主與司法公平,但現在警方作法讓我們確信司法是藍綠有別,我們要共同譴責這樣的暴力行為、譴責司法與警方的不公、譴責支持台灣的女性受到泛藍(高級外省人)的羞辱。

新聞聯絡人:張銘祐

1 意見:

匿名 提到...

光譴責一點意義也沒有 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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