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2日

『非暴力革命運動的戰略思考』蔡丁貴 January 11, 2010

看到「革命」兩個字,有的人兩腿發軟,有的人覺得言過其辭,其實「革命」一辭,在英文(Revolution)的原義上,只是「翻轉」的意思。就力學平衡的角度來說,不平衡的力,如果壓制的力量不夠,就會造成翻轉。物理學上如此,社會結構上也是如此。不平衡之後,才會有如何造成翻轉的問題。使用武力強力將壓制力排除,這是「武裝革命」;輪子的發明,產生運輸上重大的翻轉;蒸氣機的發明,帶來「工業革命」,電腦的發明造成「資訊革命」與「知識革命」。不公不義的社會時常都是外在政治與經濟壓制與剝削造成的,透過「愛與公義」的信仰,以非暴力的「人民力量(People power)」的行動方式,將這些不公不義的體制加以打破,就是「非暴力革命運動」。面對國共聯合制台的環境,只有以非暴力抗爭的革命運動方式,才能一方面將侵占台灣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剝削體制加以排除,另一方面才能防止「中國共產黨」藉機找到入侵台灣的理由。

台灣人民的「非暴力革命運動」的終極目標,就是「以愛與公義的信仰,透過非暴力的行動,建立公民社會的基礎,使台灣成為一個公義與民主的主權獨立國家」。面對2008年中國黨復辟執政、及馬統幫急忙與中國共產黨聯手併台的困境,我們「非暴力革命運動」的短期目標是:1、確保2012年可以進行總統大選;2、排除2012年以前被馬統幫出賣的危機。革命運動的內容包括:1、公民社會人民做主的紮根;2、組織非暴力抗爭的人民力量。這兩項內容在實質上是一體的兩用,是兩項短期目標的基礎建設工作,更是長期目標的草根工作。

這個「公民社會」的紮根工作,也是人民力量的草根工作的執行方式,可以經由:1、組織民眾,接收URM 的訓練;2、推廣公民教育;3、推廣(1)補正鳥籠公投法、(2)改革失衡的立委選舉制度;及(3)廢除集會遊行惡法的宣導。URM 是一套以愛與公義為信仰,以非暴力為手段,組織人民產生力量,爭取自己權利的工具。人民只有行動,才有力量。既要坐而言,也要起而行。

吉恩夏普博士(Dr. Gene Sharp)在他的著作中,一再提醒,軍事革命雖然直覺上必較有力,但是要達到結果的時間可能更長,而且更重要的一點,就是軍事革命的結果時長只是以新的獨裁政權取代既有的獨裁政權而已,人民並沒有直接受益,只是施暴者發生轉換改變而已,社會體制沒有翻轉。同樣的思考,另一極端,完全依賴選舉作為改變社會的思考,只是以一個新的腐化剝削的政黨取代舊的腐化剝削的政黨而已。要打破這種不公不義的社會體制,只有人民以自己的力量,勇敢的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利,才能找到社會翻轉的機會。這就是「非暴力革命運動」的基本價值觀。革命運動不是為了造就新的剝削集團,我們這一場革命運動的目標就是要落實「人民做主」的公民社會,建立一個公義與民主的台灣新國家。我們看倦了政治人物的來來去去,我們要人民真正做國家的主人。「非暴力革命運動」在平時要透過人民的非暴力抗爭行動,防止社會施壓者以各種方式剝削人民的利益;在選舉時,可以透過直接民權的行使,選出人民最好的代言人。人民的力量來自對自己對「愛與公義」的信仰、信心與行動。

0 意見:

張貼留言

歡迎留下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