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8日

請聲援蔡教授廢除集遊惡法



去年(2009)馬英九於514日在台北賓館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兩項國際公約。東亞人權組織疾呼,台灣政府必須貫徹人權主張,不要高調批准兩公約,卻又提出與兩公約精神相牴觸的集會遊行法修法版本,國際特赦組織將台灣集遊法問題與緬甸人權鬥士翁山蘇姬被捕的嚴重性視同相當。人民本來就有集會遊行的自由,也是在實踐兩大國際公約。這件事證明馬英九是沒品無能說謊成性的騙子,不但要蒙蔽台灣人,更是要欺騙國際社會。

自前(2008)年年底,蔡丁貴教授因為要求「補正公民投票法」、「修改立委選制」等議題,在立法院前絕食靜坐開始,與許多本土社團共同成立「公投護台灣聯盟」,至今在立法院前不畏懼風雨、寒冬、警方驅趕,持續靜坐與抗議四百多個日子。這段期間,「公投護台灣聯盟」持續為追求公理正義發聲,其中包括聖誕節向台灣人民報佳音的宗教活動、要求雙重國籍的立委李慶安下台、要求陸委會公佈ECFA內容、捍衛陳水扁總統司法人權、抗議集會遊行法、反對美國牛肉進口、到台中抗議陳雲林來台、反對國民黨利用地制法綁樁…等等。蔡丁貴教授與「公投護台灣聯盟」長期盡心盡力為台灣人民的權益發出聲音。

最令台灣人不恥的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精神的集遊法,不斷傷害台灣人民的自由與民主,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集人蔡丁貴教授個人一年多下來,因被警方以違反集遊法而被罰款七十八萬元(尚持續開罰中)。對於社團或人民來說,是一個相當龐大的鉅款,海內外台灣人因感到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教授長期在街頭為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而發聲,主動幫忙募款,因為募款來的都是零錢,自發性協助的民眾要將他們所募到的錢要一個一個拿到警局繳交這七十八萬元的不合理的集遊法罰款,也歡迎關心的民眾現場到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前(台北火車站前、青島西路與公園路路口)踴躍捐輸,幫忙紓困。

「集會遊行法」是違反人民基本權利的惡法,違反世界公約所標示自由民主人權的進步潮流,必須廢除。流亡政府動輒以違反集遊法處罰為人民伸張公義的蔡丁貴教授及民眾、而要達到控制人民言論自由的目的,必將造受到台灣人民的反抗與唾棄。天理昭昭,暴政必亡。

3 意見:

匿名 提到...

要到那裡捐款

公投護台灣聯盟 提到...

蔡教授和公投盟義工明天下午三點三十

預計至忠孝東路SOGO或頂好捷運站附近募款.

平日皆可至濟南路公投盟基地(24小時都有義工在)

更歡迎參加地制法複決公投聯署

匿名 提到...

立法院前(或側)長期駐公投護台灣聯盟站),現場也有捐款箱,謝謝大家

捐款方式:
郵政劃撥捐款帳號19305335台灣教授協會
(請於劃撥單上備註~轉撥"公投護台灣聯盟"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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