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聖誕報佳音繞行台北城』謝謝各位熱心參與,當天相片已經PO上,有需要者自行下載。
1225聖誕報佳音繞行台北城 |
『公投護台灣聯盟』將於12月31日舉辦好玩的跨年活動,活動內容不能公佈,因為公佈就會無效,不過聯盟保證很好玩,也可以看到101大樓的煙火秀,一定讓參加者值回票價;不過參加者心臟要稍為強一點比較好,參加者請於12月31日下午06:30集合於基地〈群賢樓現場〉。
12月27日自由廣場「台灣危機全民總動員」晚會,『公投護台灣聯盟』謝謝各位不吝連署,聯盟一定會與聯屬者連絡,希望各位踴躍實際參與基地各項義工工作,也希望各位能介紹更多的成員加入『公投護台灣聯盟』。最近聯盟將會發放類似會員證的卡片,統計人數與方便連絡動員。
蔡丁貴教授12月27日在自由廣場所發表的演講內容一定會完成,不完成誓不甘休絕不終止,不過需要各位大力的支持,更需要大量人員持久的支持。
目的:
12月25日為聖誕節,「公投護台灣聯盟」 將號召百位民眾以緘默、嚴肅的方式共同參與, 其目的在於聖誕節是世界上所有人認知的和平之日, 也是西方國家的新年,在基督教與天主教的教義中, 更是天主的聖誕。
台灣在2008年政黨輪替後,新政府發生許多違反人權的行為, 並且將台灣主權偏向中國政府, 台灣人要求用公投的方式決定自己的未來與前途,然而限制公投法, 立委選制的不公平,更需要台灣人民發聲修改與制訂。
在這個被世界認定為最和平的日子,「公投護台灣聯盟」 以沿路行腳的方式表達其訴求。
訴求:
1. 保台灣修公投。
2. 保台灣修選制。
3. 捍衛台灣主權。
4. 捍衛台灣民主。
方法:
1. 早上10:00集合濟南教會前→繞行至立法院(呼喊訴求三次)→ 繞行至監察院(呼喊訴求三次)→繞行至行政院(呼喊訴求三次)→ 台北車站→館前路→衡陽街→凱達格蘭大道, 在總統府邊走邊喊口號。
2. 民眾請綁上橘色絲帶,沿路不交談排成一縱列, 除帶頭前幾位可接受訪問及引領隊伍者。
3. 請前後五個參與者沿路發放文宣,不強迫一般民眾拿取。
4. 人數如果超過一百人成一列隊,超過二百人成兩列隊, 集合點時自動縮成數排。
歡迎個人及社團參與
意者請註明姓名、個人或社團、連絡方式。
張銘祐
E-mail:ilovefomosa@yahoo.com.tw
MSN:b73717g@yahoo.com.tw
手機:0928-957602
公投法是什麼??為什麼要補正??(大家別忘了公投補正靜坐尚在努力中)
離開凱道的時候,沒有注意到立法院門口有靜坐,不知是我比較早走,總之回來後上網看才注意到,慚愧的是,我也不知道公投法修正案被封殺;就開始找資料,以下是我找到的,和各位分享,不一定有不少人連公投法規定什麼還不清楚!!
公民投票法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我列出爭議的部份
下面是新聞對公投法的解釋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 為之。 第 三 章 公民投票程序 第 一 節 全國性公民投票 第 10 條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第 12 條 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事項,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應由提案人之領銜人,於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逾期未提出者,視為放棄連署。 公民投票案依前項或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視為放棄連署者,自視為放棄連署之日起,原提案人於三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之。 第 二 節 地方性公民投票 第 27 條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第 四 章 公民投票結果 第 30 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
所以提案人數最少要有
17321622x5/1000=86608 人
連署人數最少要有
17321622x5/100=866081人
比1025遊行人數還多,夠辦三次830遊行了!!講白的,如果政府糟到有哪個法案可以號召那麼多人連署,那社會就動亂了啦!!公投來不及了!!
下面是新聞對公投法的解釋
一、 公投議題範圍:未來公投仍無法直接涉及統獨、國體變更等憲政議題,根據通過的國親版本第2條規定,人民只能進行「憲法修正原則之複決」,這也是綠軍批評為「鳥籠公投」的條文。預算、租稅、投資、薪俸與人事不得為公投項目。 二、 公投案成立要件:根據通過的國親版本第10條規定,全國性公投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地方性公投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縣市長、直轄市長選舉人數千分之五以上,連署達百分之五以上。 三、 公投發動權方面:根據通過國親版的第13條增列條文規定,公投發動權將行政機關排除在外,行政機關也就無法舉辦「諮詢性公投」。行政機關若執意發動公投,將涉及刑責,會被處以6個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追償因舉辦公投政府所支付的費用。 唯一例外的狀況是,根據通過行政院版第15條的「防禦性公投」規定,總統可因國家受外力威脅時,發動公投。 四、 舉辦公投時間:根據第19條規定,未來舉辦公投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因此公投將可與總統大選同時舉辦。 五、 公投的限制:根據通過的國親版本,不管公投提案通過與否,3年內不得就同一議題重行提出。 六、 根據國親版立場,行政院必須設立公投審議委員會,專責審議公投議題,並審議公投提案是否在3年內重複提過。 |
再來是林義雄的專訪,有一段話我覺得很可以來勉力台灣國民,點連結可以看影片
美國的總統,以前到現在大約有將近50個,真的做的好,讓人民覺得值得尊敬的,值得誇獎和學習的,大概不超過10個;所以總統在民主國家,我們看成很平常的政治人物就可以了,不用對他要求太多;但是我們人民要有能力,控制他不要做壞,有能力要求他做好,公投法就是方法之一 |
1.現行法條規定: 2.現行法條規定: 3. 現行法條規定: 4. 現行法條規定: 5. 現行法條規定: 6. 現行法條規定:公投法第13、15、52條相關規定不合理處 |
這是10月2日行政院會撤回公投法修正案的說法
前政府送審公投法修正案 政院通過撤回 2008-10-02 14:25:27閻光濤/整理 民進黨執政時代送請立法院審議的公民投票法修正案,今天經行政院會決議撤回。內政部次長賴峰偉表示,由於原修正草案大幅降低公投提案等相關門檻,各界意見不一,加上公投審議委員會組成方式規定將於明年七月失效,因此撤回修正草案,重新研議,再報院審議。 行政院今天召開院會,通過內政部撤回今年二月一日函請立法院審議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賴峰偉於院會後記者會,做上述表示。 中央社台北二日電,賴峰偉表示,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今年二月一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但這項草案因大幅調降公民投票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各界對門檻是否維持或調降意見不一,尚待凝聚共識。 此外,賴峰偉指出,依今年七月十一日司法院釋字第六四五號解釋,公民投票法第三十五條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組成方式規定,將於明年七月十一日後失效,基於尊重司法院解釋,公投法有關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組成方式,有妥慎規劃必要。 內政部指出,原修正草案未能符合當前政治環境需要,為使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更為周延,更符合國人期待,修正草案撤回後將儘速重啟修法作業,並參酌各方意見重行研議,以符合司法院釋字第六四五號解釋意旨,促使公投制度發揮功能。 (資料來源:中央日報網路報) 政院撤「公投法修正草案」 內政部:各界對門檻意見不一 (2008/10/02 11:49)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日上午通過內政部提出撤回前送請立法院審議之「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前經行政院於今年2月1日函請立法院審議。該草案因大幅調降公民投票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各界對於門檻是否維持或調降意見不一,尚待凝聚共識。 內政部指出,依今年7月11日司法院釋字第645號解釋,「公民投票法」第35條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組成方式規定,將於1年後失效(即98年7月11日),基於尊重上述司法院解釋,該法有關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組成方式,有妥慎規劃必要。 內政部表示,因原送修正草案已未能符合當前政治環境需要,故將函請立法院同意撤回原送修正草案。 內政部指出,配合今年1月12日、3月22日共舉辦4項公投案實施經驗顯示,國人對於公民投票應審慎看待,以及強化公投結果之民主正當性,期待甚深。 為使「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更為周延,更符合國人期待,內政部強調,修正草案撤回後將儘速重啟修法作業,並參酌各方意見積極重行研議,以符合司法院釋字第645號解釋意旨及促使公投制度發揮功。 (資料來源:NOWnews.com |
內政部的作為是利用一個小點(35條),就打翻全部!!更重要的調降門檻,行政部門的提案權反而隨便帶過
再來是各個創制公投中心對台灣公投法的看法
正在台灣訪問的美國創制公投中心主席丹.華特斯昨天表示,「即使美國反對,台灣人民應堅持入聯公投,向全世界發聲」。他高度肯定台灣實施公投制度的決心, 並認為美國雖有多次舉辦公投經驗,但卻非全國性議題,在這點,台灣的公投居於領先。他並樂觀預測,台灣民眾會熱烈響應入聯公投,「至少會有一千萬票」。 ....歐洲創制公投中心執行長布魯諾.考夫曼則指出,他研究發現,台灣公投定下五十%投票率的高門檻,會讓不參與領投票的選民成為決定某項公投成敗的關鍵因素,這與公投制度原想要鼓勵公民參與的理念有所扞格。 |
唉...可惜台灣人民看電視看太多了,被藍軍媒體操弄到不領公投票,投票人數居然不過半....@#&@^#^%!!!
來台觀選的亞洲創制公投中心昨日提出對台灣公投的報告,建議公投法應全面性修改。
來台觀選的亞洲創制公投中心昨日提出對台灣公投的報告,建議公投法應全面性修改。當務之急是在投票數、同意數與連署數門檻著手改革,確保公投能由民眾發動及通過,而非像過去的象徵性提案。 亞洲創制公投中心(Initiative and Referendum Institute-Asia, IRI-Asia)這次有八名成員在台觀察選舉與公投情況,昨在台灣民主基金會舉行座談會,發表觀察感想。 雖 然這次入聯及返聯公投案同意票遠大於不同意票,但因未過門檻而均失敗。IRI-Asia觀察團的報告說,台灣的公投設定百分之五十的投票率有效門檻,這樣 高的門檻規定可經由投反對票或拒領公投票等方式,易使公投案未過。來自香港的觀察團成員何秀蘭說,健康的公投應由公民社會發動。 報告另指出,從實施經驗顯示,台灣的直接民主受到政黨政治的高度激化。在缺乏公共辯論並與總統大選同時舉行的情況下,主文內容相近的入聯、返聯公投,對選民反易生困惑。 報告說,台灣公投的投票動線設置等程序,不能完全保障投票秘密性。另外,公投法也設下許多高門檻,影響參與意願。 觀察團建議,台灣的公投法應全面性修改,不僅要改革投票數、同意數、連署數的門檻,且要讓各界認知到要適當的使用公投,讓公民能對公共政策或社會經濟議題作出真正決策。 |
篇中提到投票率門檻,引一段學者的話
學者陳敦源曾指出:公投有下列三 項基本限制,一件公投的案子是否可以被視為正當的(legitimate),我們必須問下列三個問題:第一,決策體的疆域(boundary)是什麼?第 二,公投決策是怎麼啟動(trigger)的?第三,如何計算沒有參與的選民?關於第三個問題,他說:「公投的結果若是民眾參與率不高,其結果真能代表大 多數的民意嗎?換一種說法,沈默的大多數(silent majority)如果不表達意見,我們要怎麼找絕大多數人民的聲音?比方說,拜耳案公投時,投票率只有60%,而其中有60%的人反對,若照多數決原則 來看,『人民』反對拜耳,但是仔細算起來,反對的人只佔四個鄉鎮總人口的36%,他們並不是名義上的『多數』,這種狀況在投資案還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在台 灣獨立等重大決議上,就是不可承受的問題了。」[24]可見,公投這種重大的民主決策,更需要較為堅實的民主基礎。基此,我國公投法規定公投通過之門檻,要求「投票率」與「同意票」皆須過半,其實才能代表真正大多數的民意,並非民進黨所說的「扭曲民意」。 |
那我們來看看,總統選舉的選舉人數(來源:中選會網站)
如果按照陳敦源的邏輯,我們現在的馬總統的民意基礎是
7659014/17321622=44.22%
不能代表大多數民意!!
當然你會覺得這是胡說,我們都知道,總統選舉是多數決,不是絶對多數決;雙重標準又跑出來了!!總統選舉是多數決,難道總統是誰就不比公投的案子重要!!我們的政府真的是防人民像防小偷!!這是屬於你,和我的法案,別再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10月27日補充:
瑞士的公投連署門檻是10萬人,義大利的公投連署門檻是50萬人,在對於民進黨倡修公投法的學理反駁與回應裡也有提到,我補充說明的是
瑞士的20歲以上人口是590.8萬(資料來源:International Data Base)
所以瑞士的公投連署門檻大約是(10/590.8)=1.69%
義大利的20歲以上人口是4739.85萬
所以義大利的公投連署門檻大約是(50/4739.85)=1.05%
我說大約,因為瑞士和義大利的投票年齡都是18歲,但是我找不到18歲以上的人口數字,所以用20歲以上的人口來代替
台灣的公投連署門檻如前所述是5%
然而台灣的總統候選人連署門檻是1.5%
這個標準差太多了,不管是和自己比還是和別國比,台灣的公投法真的是宣示性大於實質作用,還我們直接民權!!
公民投票的意義及入憲立法問題
作者: 黃爾璇
台灣雖然已經是民主國家,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還未實現轉型正義,遺留下許多威權體制的流毒,一些制度、法律還沒有跟上。這些舊貨色與共產黨的一黨專政 一拍即合,使台灣的民主成果陷入危機中。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沒有處理好這些事情,導致國民黨回潮後的反攻倒算,必須用公民不服從行動來挽救國家與社會的倒 退,建立起一個比較健全的公民社會。
今年五月蔡英文當選民進黨主席時,曾表示會展開與公民團體對話,因為公民團體是民進黨長期盟友,也會向黨內外精英、社會賢達請教。也許她當選後,民 進黨「內憂外患」不斷,無暇顧及。但是經過這次陳雲林來台灣後政府的表現,包括政府的經濟政策,司法的羞辱與迫害等等,顯示民進黨在與國民黨進行政治角力 時,也應加強與這些公民團體的合作。上述兩股社會運動正反映了民眾中、短期的迫切訴求。這兩股由老中青結合的社會力量,是台灣未來發展的良性動力。
目前,政府及其影響下的媒體,正繼續對這些運動進行封鎖或歪曲,尤其是對野草莓學運。這裡不必講甚麼大道理,只需馬英九政府回答一句:為何中國五星 旗可以在中山北路迎風飄揚,而手持台灣國旗的民眾卻受到暴力對待?這不但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利,還關係到國家認同,難道台灣已經像那名女警周玉敏所說,台灣 警察的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警察發號施令的人不該為此道歉或下台嗎?
為掩蓋政府的暴力形象,蔡英文被先聲奪人污名為「暴力小英」,現在她已正名自己是「抗暴小英」,她這位弱女子所對抗的正是「暴力老英」;從本質上看,就是公民小英對抗威權老英。如果老英仍然一意孤行,聽任矛盾激化,則甚麼事情都可能發生。
(作者為資深時事評論員, 自由時報 引用網址〕
《星期專訪》蔡丁貴:站出來 讓共產黨看見反對力量
要求補正公投法、絕食靜坐送醫治療的台教會會長蔡丁貴,談到靜坐當時受到許多民眾的支持相挺,不禁感觸拭淚。(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鄒景雯/專訪
經過長達五天的絕食抗爭,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蔡丁貴昨在台大醫院病床上受訪指出,陳雲林一抵達台灣,他將重回街頭表達一個台灣知識份子的聲音,馬英九若企圖以國共和談、密謀的方式出賣台灣,那麼他們這一代就要準備採取更激烈的行動,用生命捍衛後世子孫自由生存的環境。
反馬傾中 把台灣當國民黨據地
問:一○二五當晚遊行結束了,你為何要轉往立法院靜坐絕食,訴求是什麼?
答:一○二五的活動原本是我們「台灣國民議會」(台灣教授協會與民間社團溝通的平台)要舉辦台灣民眾大會,後來由於陳雲林來台的問題,民進黨取消其十一月一日的活動與我們合辦。當初之所以要辦台灣民眾大會,是有感於馬上台後,所有政策都是向中國傾斜,這是嚴重侵犯台灣人民利益的,但我們似乎束手無策,八三○的三十萬人走上街頭,除了情緒上有舒緩,回去時仍然空手而回。沒多久,一○二五大家又受不了了,因為他開放的步調愈來愈大,加上陳雲林要來,讓大家對馬英九會出賣台灣的焦慮更加不安,也不得不思考,既然遊行達不到目的,馬對我們置之不理,那麼究竟我們要如何保護自己?
國會失能 逼人民採體制外運動
馬英九雖是透過選舉要來代表台灣,但他當選後的路線是國共內戰的路線,他把台灣當成中國國民黨佔據的地方,這是違反歷史事實的,中國國民黨沒有任何立場可以代表全體台灣人民決定要與中國建立何種關係;而立法院,是由立委選制設計極度不良而產生的一黨獨大國會,到目前為止,兩岸間任何的協議也都跳過立院間接民意的監督,也就是說,國會本來是代表民意監督政府的功能,現在絲毫沒有發揮效果。
鳥籠公投 是受政黨扭曲的設計
我們又去了解公投法,在民主國家,人民若對政府政策不滿意,可以透過創制複決機制,來與政府與人民之間維持平衡,但我們的鳥籠公投,不僅連署門檻很高,還有審議委員會,對人民想要公投的議題進行審查,過去實施了幾次公投,證實這是受到政黨扭曲的設計。同時投票通過的門檻亦是高門檻,在在皆讓直接民意無法呈現。因此,基本上我認為台灣人民已經退無可退,走到最後一步,就只好進行體制外的。
立委選制的變革、公投法的修改,仍是體制內的運動,這些要期待現在的國會來進行,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我於是想到台灣教授協會早期,從美麗島事件開始的歷史,因為美麗島事件的突破,才有本土政黨的出現,有野百合學運,才有總統直接選舉,有一百行動聯盟,才解放了言論自由權,這些都是體制外的,運用人民的力量打破體制內不合理的限制。
所以,當晚我們認為應告訴人民,必須找出一個能夠解決的方法,因此我們主張,人民的權利還給人民,而人民完整的權利現在就缺這兩塊,故而遊行後我們決定採取靜坐的方式,希望喚起人民對相關問題的理解。
做為一個知識份子,有無法擺脫對台灣歷史的責任,尤其在陳雲林要來的關鍵時刻,我個人思考是否以更激烈的方式─絕食,來刺激更多人覺醒,因為多數的人似乎僅關心股票、經濟的問題,對於真正能保護台灣安全的兩個重要法律比較沒有切身感受。
問:經過了這次透過絕食與社會對話,你得到了什麼體會?
答:現在的抗爭已經不必動刀動槍,中國要來侵犯台灣也不需要動刀動槍,只要門戶大開,他就來了,所以我說馬英九是一個惡毒的心腸,他從年輕時就是這樣!我們的年紀差不多,他在哈佛,我在康乃爾,我們在為美麗島事件犧牲的前輩爭取人權,他們在編印波士頓通訊打壓台灣的人權,我們對他有充分的認識,長期以來他並沒有改變,他在選舉時講的話全是假的,事實上他一路走來也就是靠欺騙與謊言編織起來的。
我們這些本土的知識份子被他們打壓,從來只是用最卑微的方式發聲,有些人在海外失去了生命,有些人無法為父母親奔喪見最後一面。
靜坐現場,有許多前輩,除了會走動之外,身體已經不堪了,一個從高雄來的阿嬤,已經八十三歲了,搭高鐵上來陪我坐了一天,坐到晚上,應該是搭最後一班車回去……(流淚哽咽)。
唉!她默默坐在我旁邊,我連她的名字也不知道,也有一位李醫師,帶著病痛前來,也是早期為民主奮鬥的前輩,看到這些人在馬執政之下要與中國聯合把台灣出賣掉的焦慮,我感受很深。
絕食靜坐 用最卑微的方式發聲
我很擔心我們的年輕朋友,他們一出生就是一個自由人,在奴役制度下的自由人,是一個無知的奴隸,只被教導追求經濟利益,因此這一代人有些滿現實的,有些很進步的學生,則對民進黨過去八年執政失敗的失望,一下子也站不起來。我在三十歲之前,也是個無知的奴隸,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一直到我出國,才知道我是台灣人,後來這三十年,我追隨民主前輩要改變台灣這種奴隸身分的努力,到現在還沒有成功,如果,馬與中國勾結要讓台灣成為另一個更專制政權、中國共產黨的奴隸,我絕不甘心,若我們束手就擒、坐以待斃,我們也對不起未來的子孫,因為這種自由生存的權利,一旦失去後,就像空氣被剝奪,就死路一條,再也找不回來了。
問:下一步會怎麼做?
答:中國國民黨有個誤解,以為現在反對以這種方式與中國協議的只有民進黨,其他人、學生都贊成,這是不對的。也許有人認為只有雙手能成事嗎?我要告訴大家,現代國家的革命、打倒獨裁國家體制,多是靠雙手讓它解體的,不需要動刀動槍,只要我們站在維護人民權利的這一邊,我們的理由只要能得到國際社會的支持,獨裁者都是要認錯下台的。
因此陳雲林來之後,我會回到立院前靜坐,讓中國共產黨了解,反對它的不只是民進黨,而是台灣人民。民進黨執政八年失敗遭人民唾棄下台,自己要切身檢討,現在民進黨能回頭來捍衛台灣的主權,應可彌補過去的一些缺憾,我們希望民進黨深自反省,能讓我們的年輕人繼承過去民主先輩、學運前輩為台灣民主的奉獻。只要進步的學生站出來,國家就有希望了。
馬英九現在的執政,又恢復到過去戒嚴的氣氛,沒有充分的證據就到處抓人,雖然是用司法的工具,但這是比較精緻的政治手段,所以台灣人要不分輩分、不分年代,要共同努力,至少在陳雲林來的這個禮拜,所有的人可以站到街頭上,讓國際社會了解,台灣人不滿意長期被國民黨奴役的環境。
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在台灣的一個前朝政府,它沒有任何立場來代表台灣人民,因此這次我們也設計了一個旗子,仿造加拿大,他們是紅色的、中間是楓葉,我們是綠色,中間是福爾摩沙,台灣是我們的國家。
人生有幾個三十年?今年我已經六十歲,我做好了準備,在未來要為這個國家付出,這個抗爭是需要持續的,如果我的作為可以喚起更多年輕人,這才是最有意義的事情。
繫黃絲帶 和平革命護台灣主權
台灣必須先維持存在,將來才有愈來愈好的空間,因此台灣絕對不能被馬英九以國共和談、密謀的方式給出賣掉,假設馬有此企圖,敢這樣做的話,那我們這一代就要準備採取更激烈的行動,用生命捍衛我們子孫自由生存的環境。
問:但未來一週,馬政府將以警力與路權,阻絕台灣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你要如何進行抗爭?
答:早期國民黨是反共的,因此美麗島事件時要抗爭的是戒嚴的體制,現在為何大家會覺得更危急,因為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在聯手對付台灣人民,我們受到的困難與壓力更大。
站在台灣人民的立場,與中國是要建立和平、對等、友好的關係,我們不至於對陳雲林產生傷害,但若他是要在國際上塑造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佈局,我們一定會強烈表達台灣人民反對的聲音。
馬英九現在把陳雲林住的圓山飯店團團圍住,我想到一個對策,這段時間大家如果有車子,就把車子全面開到街上,我們開車如果開很慢是不違法的,大家慢慢的開,在相關周邊的道路團團的繞行,若開到沒有汽油,就停在路上,讓前導的警車也通不過,他們要進去要出來可以坐直升機,否則寸步難行,你的賓士轎車如果有些擦撞停在路上,也沒什麼違規,頂多吃一張交通違規的罰單,這個代價是保護台灣土地、保護台灣人民最有效的方法。
同時,這個禮拜,我們的學生統統站出來,包圍立法院,要求修改公投法。這些都是很和平的革命行動,這樣的黃絲帶行動,我們有信心把它完成。
我們台灣人的智慧,足夠處理任何危害到台灣主權的圖謀,我們沒有刀、沒有槍,但是只要我們團結,我們的頭腦可以解決所有的困難。
中國政客是不會被感動的
蔡丁貴 2008年11月3日
本人於10月25日參加60萬人大遊行,深感「馬統幫」安排中國國台辦主任來台為向中國示好、勾結的手段,令台灣人產生焦慮與不安,因此我當晚便開始在立法院大門前絕食抗議。
台灣人的焦慮與不安,來自馬統幫的膽大妄為,不顧人民反對的聲音,蠻橫進行對中國開放與出賣政策,加上立法院中國黨一黨獨大,故意縱容,失去監督制衡的國會功能,人民反對馬統幫出賣台灣的心聲,又受到鳥籠公投法的扭曲限制,因而提出「將人民權利還給人民」的訴求,主張人民必須具有完整的直接、間接民權,才能捍衛台灣。
唯有使用不受限制的複決權,才能否決馬統幫與中國私下簽訂的「CEPA」或「和平協議」,因此必須「補正公投法」;唯有符合民意比例的健全國會,才能發揮監督制衡的力量,因此必須「補正國會的選舉制度」。
絕食經過168小時以來,許多前輩與鄉親同胞,均熱烈支持這兩項訴求,同時也關心本人的健康,在此特別表示欣慰與感謝。過程當中,有許多鄉親強烈表達內心的憤怒,想要一起參與絕食抗議,均受到本人的阻止,因為台灣人追求獨立建國之理想,不是靠個人行動可以完成,此時,很欣慰有許多社團願意共同承擔這個責任與社會的期待,帶領大家往前邁進,讓我卑微疼惜台灣但是過度燃燒的生命,可以獲得一絲的喘息。我再度為台灣人民願意站在一起,為台灣的未來而團結奮鬥表示! 感謝,我的休息是為了與大家一起走更遠的路。甘地說:「當我沮喪失望的時候,我總回想起,在人類的歷史上,真理與愛心總能贏得最後的勝利。」我在這裡三度感謝顧台灣、支持我、照顧我的同胞,請大家諒解我在完成階段性任務後,選擇暫停絕食的活動,我特別敬佩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吳麗慧老師,以她嬌小的身軀和無比的勇氣進行絕食接力抗議。至少在中國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先生抵達台灣的時候,讓他看到台灣人不會屈服於馬統幫將台灣私自讓渡中國的做法,台灣人用自己的力量在街頭上繼續捍衛台灣的土地。
「修公投、修選制」是解除人民被壓迫、被奴隸的兩項法寶,我們會堅持到底,屬於台灣人民的權利必須還給台灣人民。海內外的台灣同胞必須團結合作,才能用自己的力量解救自己,才能用自己的力量建立自己的國家。為台灣犧牲奉獻,就是我餘生唯一的價值,我會永遠堅持,與大家一起奮起。我們要記得,不要將「內部矛盾」變成「敵我鬥爭」,也不要將「敵我鬥爭」無知認為是「內部矛盾」。台灣人追求建立新國家的理想,平時要充分準備,趁勢而起,不能躊躇猶疑,錯失良機。
我的絕食雖然中止休息,但我還是會跟大家靜坐在一起。大家心連心、手牽手,繼續努力,台灣子孫後代自由生存的火脈才能生生不息。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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