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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護台灣聯盟在今日(12/28)上午召開記者會,完整還原12/20日聯盟成員遭警方以辣椒噴霧器噴灑事件,受傷成員將由陳達成大律師義務協助,提起刑事自訴以及附帶民事賠償,並同時向台中市政府、警政署、監察院提出申訴(檢舉)。
公投護台灣聯盟蔡丁貴教授在日前(12/20)晚間遊行晚會結束後,帶領民眾要徒步離開,卻在沒被列為管制區的一處停車場前遭警方暴力阻擋,並在民眾與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的局長理論時,忽然遭警方拿辣椒泡沫噴劑往民眾噴灑,導致蔡丁貴教授夫人及公投盟執行長張銘佑眼睛及臉部灼傷送醫急救,分局長等人隨後趕到醫院致歉並表示他們是有執法過當情況,但公投盟不願接受道歉。
然而,事後警方僅找來一個基層員警以一支小過做為懲處,而警政署長、內政部長、胡志強等人都輕描淡寫的將此事帶過。胡志強在陳雲林來前曾表示,只要有一件警方傷害民眾的事情發生,他一定辭職下台以示負責,現在看來胡志強顯然是『胡成非』。
公投護台灣聯盟表示,對於警方在陳雲林還未抵達之前就如此『蓄意施暴』,事後卻找一個身份不明的員警頂替的作法完全無法接受,並且質疑噴霧器中國是公安的標準配備,台灣警察從未在值勤公務時用此當作配備,為何當天卻會出現有便衣拿出此噴霧器攻擊手無寸鐵的民眾,這些便衣並且在現場指揮台中市第四分局長,公投盟強烈懷疑這背後是馬英九政府縱容中國特勤指揮台灣警察。
除了提出訴訟之外,公投護台灣聯盟也要求警方需讓被懲處的員警露面,公投盟要確認是否就是當天噴灑噴霧劑的便衣,而且不該只有一人,因受傷的二位成員是同一時間處在不同位置卻同時遭噴霧攻擊,因此不可能只有一位員警出手。
胡志強在 908台灣國放鞭炮遭警方衝上車制止,導致不甚摔傷後公開警方的蒐證錄影帶,並且說如果不是警方有蒐證影帶,那真是『含冤莫白』了。對此,公投護台灣聯盟召集人蔡丁貴教授也呼籲,請台中市警方也比照辦理,將12/20警方在非管制區域攔阻並攻擊民眾的蒐證錄影帶也公開,否則民眾就成了胡志強所說的『含冤莫白』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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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2009年12月28日
『不信公義喚不回 不容真理胡成非』公投護台灣聯盟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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