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 非暴力行動的方法之三
主講 : 蔡丁貴教授
時間 : 2011/7 / 27 日(三) 暗時 7 點
地點 : 台北市中山南路、濟南路口公投盟建國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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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8日
「台灣民族自我解放運動講座」「非暴力抗爭」第九講
公投護台灣聯盟立法院-千日守夜
地點:立法院大門口(中山南路一段)
時間2011/7/20下午18:30~2011/7/21上午6:40
公投護台灣聯盟自2008/10/28在立法院前靜坐,至2011/7/20就滿一千個日子,蔡丁貴教授在立法院前追求「補正公民投票法,修改立法委員選制」的訴求,經歷過一千個日子的風雨寒暑,沒有放棄對台灣要追求主權獨立的信念。
內容:
公投護台灣聯盟自2008/10/28在立法院前靜坐,至2011/7/20就滿一千個日子,當年蔡丁貴教授(時任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在立法院前追求「補正公民投票法,修改立法委員選制」的訴求,經歷過一千個日子的風雨寒暑,沒有放棄對台灣要追求主權獨立的信念。
這一千日的過程中發現台灣社會有許多不公平不公義的公共事務,公投護台灣聯盟這群志工總是衝到第一線,在社會議題與街頭抗爭的體會下,將「阿扁總統無罪,廢止集會遊行法」作為增加的目標與訴求,回頭看看已經是台灣社會追求公平正義的代表性台灣獨立組織,一千個日子確實不簡單,在公投護台灣聯盟的志工互相學習,有許多喜怒哀樂,有人離去有人進入,這一天希望大家能夠在999天時回到公投盟立法院前守夜到一千天。
活動流程:2011/7/19
下午 18:00~18:30志工集合。
18:30~18:40為台灣禱告(記者會)牧師禱告開場。
18:40~18:50蔡丁貴教授致詞並邀請來賓掀開精神標示物。
18:50~19:30台灣獻心活動(民眾獻上蠟燭),志工分享內心
感受,分享建國蛋糕。
19:30~21:00名人開講,邀請總統候選人,立法委員及各社團
先進。
21:00~21:50蔡丁貴教授與民眾對談(回顧一千日來點點滴滴)。
21:50(熄燈原地靜坐)
2011/7/20
早上 06:30~6:40公投盟升台灣國國旗結束
公投護台灣聯盟立法院-千日守夜-
來賓依時間回覆排序:台灣客社社長:張葉森 台灣北社社長:陳昭姿 長老教會助理幹事:林芳仲 台灣醫社社長:郭正典 玉蘭花婦女協會理事長:李麗凰 台灣名音樂家:包子丸 立法委員:黃仁杼 台灣國辦公室:王獻極 主任委員:黃慶林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 新北市議員:陳啟能 前扁辦主任:陳嘉爵 立法委員蔡同榮(八點) 搶救台灣行動聯盟總策劃:王美琇 立法委員:涂醒哲 獨立總統參選人:黃越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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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4日
2011年7月8日
蔡丁貴:非暴力行動的方法之一傳達訊息
時間 : 2011/7/6 (三) 暗時7點
地點 : 中山南路公投盟建國基地
議題:第七講─非暴力的抗議與說服
主講:蔡丁貴教授
第七講
非暴力的抗議與說服
傳達訊息的行動
非暴力的抗議與說服包括許多方法,這些方法大體上都是和平反對與或企圖
說服之象徵性的行動。這些方法超越用口頭表達意見的方式,但還不到不合作或
非暴力介入干預的程度。使用這些方法可以表明,抵抗者是反對或贊成什麼、反
對或支持的程度,有時候,有多少人參與。
這些方法對他人態度的影響會有很大的不同。這是有可能的,如果一個特定
的方法在一個地方是常見的,其影響力在一個單一的事件中可能不如一個在該地
點迄今還是罕見或未知的方法。使用之方法所處的政治條件,也可能影響到它的
衝擊程度。獨裁的情勢讓非暴力的抗議行動並不常見,而且更危險。因此,如果
確實發生,這個行動為可能會更猛烈,而且可能會比普通的行動或不會受到處罰
的行動得到更多的關注。
這個訊息可能是為了影響對手、社會大眾、不滿的團體’、或這三種的組合。
試圖影響對手的作為通常聚焦在說服他們以修正或停止某些行動、或做出不滿團
體所期待的事。也可以選擇這些非暴力抗議與說服的方法以促進同時或以後應用
其它的方法,尤其是不合作的方式。有五十四種非暴力抗議與說服的方法分成
10個子項目包括在以下的列表。
正式的聲明
l.公開演講
2.表示反對或支持的信函
3.組織與機構的宣言
4.有簽名的公開聲明
5.控訴與意向的宣言
6.團體或群眾集體請願
7.口號、漫畫與象徵符號(包括文字、油漆、塗寫、指引物、手勢、口語、
或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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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更多的公眾傳達訊息
B.橫幅、標語與張貼的宣傳
9.傳單、小冊子與書籍
l0.報紙與期刊雜誌
ll.錄音、廣播、電視與視訊
I2.天空寫字與地面寫字
團體表達意願
13.派代表團
14.嘲笑式的頒獎
15.集體游說
16.抗議糾察線
17.嘲笑式的選舉
徵性的公開行動
18.展示旗幟與象徵性的綵帶
lg.配戴符號標記(宣傳胸章,臂章)
20.祈禱與禮拜
21.遞送象徵式的物品
22.脫光衣物抗議
23.破壞自有財產(房屋、文件、證書等)
24.象徵意義的燈光(火炬、燈籠、蠟燭)
25.懸掛相片
26.為抗議而繪畫
27.新的標誌與名稱及/或象徵性的名稱
28.象徵性的聲音(「象徵性歌曲」配合口哨聲、鐘聲、警報聲等)
29.象徵性的重新佔有(佔有土地或建築物)
30.粗魯的姿態
對個人施壓
31.「糾纏」官員(可能使用不斷跟監、或提醒他們,或者可能保持沉默
與尊重)
32.奚落、嘲笑官員(嘲笑或侮辱他們)
33.交友結盟(與人們進行密集的交往直接影響說服他們,他們所服務的
政權是不公不義的)
34.燭光守夜
戲劇與音樂
35.幽默小品與諷刺劇
36.戲劇與音樂表演
37.歌唱
各種遊行
38排隊行進
39.列隊遊行
40.宗教遊行
41.進香朝拜
42.汽車或摩托車隊
尊崇死者
43.政治性悼念
44.嘲笑式的葬禮
45.示威性的葬禮
46.在墓地致敬公開集會
公開集會
47.表示抗議或支持的集會
48.抗議性集會
49.抗議的偽裝性集會
5O.邀請有知識的演講者大型上課抗議
撤退與唾棄
51.退場
52.靜默
53.放棄榮譽
54.轉身蔑視
所有這些都是象徵性的行動。不合作與非暴力之介入干預的方法可以發揮更
大的力量。
(內容出處:吉恩夏普博士著,「啟動非暴力抗爭」一書之漢譯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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