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6日

新年新交流

2009/1/25
作者:蔡丁貴

網路朋友棉花貓(Cottoncat),自稱晚輩,在我的部落格留下寶貴意見,特別將她的意見引用如下,與我的回應一並提供給「公投護台灣聯盟」網站的朋友分享,共同思考這個重要的議題。

Cottoncat:
晚輩上週因為動念查了一下台灣關係法的相關資料,並找到連結,才知道AIT的網站上根本就有中英全文,大喜之下好好研讀了幾回,結果大吃一驚。末學對於這部保護了台灣人整整三十個年頭的美國國內法瞭解太少了,過去末學一直對於美方的台灣事務處理態度無法諒解,而誤聽了中國黨在傳媒上所放出的假資訊,一直相信我國代表之所以在國際場域上備受打壓且看盡臉色乃是因為美方在向中共示好,待看到台灣關係法的第二條,竟是以「台灣統治當局」稱呼中華民國政府,才開始有了一個全新的視角!

在讀完台灣關係法之後,末學心中有一個很大的疑問,就是先覺智慧如你(阿貴註:不敢當),為何也去尋求體制內和中國黨爭「理」與「人權」呢?

美國,這個至今仍實質上擁有台灣這片土地佔領權的國家,不但早已不承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為一個合法政府,且還明文載錄,美國將承認「台灣人民」所組成的,符合聯合國憲之人權章精神的「機構」與「分支機構」,且將對任何「台灣人民」的人權所受到的侵害「依法」(台灣關係法)表達嚴重關切;還有,美國將承認「真正適用於這片土地的法律」,這句話不是已經告訴我們,這部中華民國憲法與根據其規範所訂立的法律,根本就不被美國承認嗎?

所以,依末學的淺見,「台灣人民」根本不需要再去和那個由中華民國憲法架構所生成的立法院玩了,應該直接推動制憲與建國的住民自決公投,依聯合國憲章的精神,住民自決公投的結果本身的位階甚至應該凌駕憲法,這樣的公投結果,末學相信必將直接被美國所接受,且根據主權在民的精神,一旦台灣人民依聯合國憲章精神建立了自己的政府與憲法的同時,美國必定會對這個新的人民代表機構釋出主權,結束佔領(或託管)狀態,且協助其加入聯合國。

故此,末學認為設法讓只想著要維持現狀的台灣人民對台灣關係法的精神有所瞭解,並認清台灣國際處境的實情,和明白台灣關係法賦予台灣人的權利究竟是甚麼,台灣的建國之路推展起來才會更加平順。台灣關係法之中甚至提到,美國有義務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對象竟然不是「台灣管理當局」而是「台灣人民」這不是清楚地說明了,美國是認可台灣人民對於自己的人權受到侵害,有”反抗”與”防禦”的權利嗎?

所以,末學是認為,除了繼續在體制內與中國黨抗爭,在立法院群賢樓前以實際行動凸顯出中國黨的毫無人權民主精神之外,是否也可以在推廣對於台灣關係法的瞭解與「直接民權的行使是不受法律約制的」這個觀念?

末學自籨發文討論「台灣關係法」的實質內涵後,因點閱反應十分冷淡,心中納悶之下曾上噗浪與多位TBA友人詢問對於台灣關係法的瞭解程度,結果又是大吃一驚。末學若未誤會這幾位好友的反應,至目前為此,真正讀過這部總字數不過幾千字的台灣關係法的台灣派好友們,似乎只有Tiffany一個,而且當末學建議好友們趕快去對這部直至現在仍是美國處理台灣問題時、唯一奉行規臬的美國國內法時多半語出嘲諷,回答說:「我就是討厭美國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他們的立場根本就一直搖擺不定」,「我就是討厭美國」,「這是台灣國內的事情,他們的國內法憑甚麼管到這邊來」,「過年嘛…輕鬆一點嘍!」

末學絕不是在乎自己文章的點閱人次,而是一再苦勸大夥兒,可以不看我的文沒關係,但千萬要抽時間看一下台灣關係法,但試了三天,結果郤非常令末學焦慮與沮喪。末學實在很憂心,這群可說已是站在台灣資訊最前端的台派部落客尚且如此,那台灣人民究竟要靠誰來向他們說明真象呢?

末學衷心地懇請蔡教授能以您的視野與高度,為台灣關係法長久以來因中國黨的刻意曲解和隱瞞而無法發揮的強大力量進行啟動,末學衷心認為那才是台灣建國的關鍵!

阿貴的回應:

Cottoncat,妳對台灣關係法的高見非常深入,但是對"還我民權運動"本質的認識稍微不足。不過,這不是妳的過錯,.這是我們爲了台灣社會現況不得不走的迂迴道路。

台灣人民長期受到奴隸統治,不知有一些人民權利是天賦的,像公投的創制複決權基本上是超越公投法的。但是台灣人民自以為沒有公投法就不敢公投,甚至現在中華民國體制的公投法弄了許多鳥籠,限制與剝奪了人民的權利,台灣人民就束手就擒了。

「還我民權運動」形式上是要推動公投法(直接民權)與立委選制(間接民權)的修改,深層的目標就是要呼籲台灣人民自己爭取自己的權利,進一步推翻中華民國的體制,所以你我的看法在最後的目標上是一致的,只是我們採取比較迂迴的做法,這是為了現實環境的考量。等到台灣人民覺醒與行動的比例達到一定的數量,台灣人民要自己組織政府自然就會被考慮的,如果連在既有體制內要求自己的權利都不敢參與,如何期待台灣人民克服心理上的障礙,勇敢站出來建立自己的國家。

妳呼籲大家多了解台灣關係法是正確的,美國政府確實為台灣人民留下爭取自由的空間,他們不會主動出手,只會靜待台灣人民自己做決定。我們的朋友不要太責怪美國人。但是從自我反省的角度來看,台灣人民老是從依賴大國的角度要求美國支持獨立,自己卻不敢提出獨立的主張,台灣人實在沒有理由責怪美國朋友的。我的了解與推測,美國的表態不支持台灣獨立,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台灣社會敢公開支持台灣獨立的人口比例還不是大多數(隱性較多),以民主國家的角度來看,美國沒有把握現在台灣人民已經到了真正要求獨立自主的時機,與其盲動,不如稍安勿躁。我們必須盡快讓台灣人民了解自己的處境,提高自信心,進而參與行動。希望我的說明讓你更加了解還我民權運動的本質,而能夠號召更多朋友來一起推動「還我民權運動」,運動成功推動了,台灣人民覺醒了,有力量行動了,獨立建國就水到渠成了。

1 意見:

匿名 提到...

支持阿貴教授的想法!
這過程中,難免有人會灰心喪志,甚至酸自己長別人氣勢。
這都沒關係,就像野雁一樣,輪流帶頭互助合作,不要讓整個隊伍失去方向。
大家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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